有一个美国人,从小想当水手,响往外面的世界,想先环游世界再回学校念书。虽然他父亲是医生,家庭经济环境许可,但是父母並不给他钱,他也沒向家里要,高中一毕业就先去阿拉斯加伐木存钱,因为阿拉斯加夏天日照很长,太阳到午夜才落下,三点多又升上來了,他一天如果工作十六小时,伐 一季木的工资可以让他环游世界三季。
在阿拉斯加伐木时的一个经历,影响了他的一生,凭这经历,他走遍世界兩年後回大学念书,深思熟虑之下決定自己所属意的科系,三年之內把四年的学分修完,出來就业,此後工作顺利,平步青云,一直做到总工程师。
阿拉斯加的经历是这样的:
当他在森林伐木时,曾与一个朋友在山上听到狼的嗥叫声,他们很紧张的四处搜寻,结果发现是一只母狼,脚被捕兽器夹住,无法动弹,正在号嚎。
他认得那个奇特的捕兽器,属於一名老工人的,他业馀捕兽,卖毛皮補贴家用,但这老工人因心脏病已被直升机送到安克瑞契医院去急救了,这只母狼会因为没有人处理而饿死。
他想释放母狼,但母狼很凶,他无法靠近,又发现狼在滴乳,表示狼穴中还有小狼,所以他与同伴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找到狼穴,将四只小狼抱來母狼处吃奶,以免饿死。
他把自己的食物分给母狼吃,以维持母狼的生命,晚上还得在母狼附近露营,保护这个狼家庭,因为母狼被夾住了,无法自卫。
一直到第五天,他去喂食時,发现母狼的尾巴稍微搖一搖,他知道他已开始获得母狼的信任了,又过了三天,母狼终於让他靠近到可以把兽夾松开,把母狼释放出來。
母狼自由後,舐了他的手,让他替牠的脚上药後,才帶着小狼走开,一路还频频回头望他。
他坐在大石头上想,如果人类可以让凶猛的野狼來舐他的手,成為朋友,难道人类不能让人类放下武器成为朋友吗?
此後他对任何人都先表现诚意,因为从这经历中看到,先释放出诚意,对方一定会以诚相报。
若非如此,人类岂非禽兽不如?
於是,他在公司中以诚待人,先假设別人都是善意,再解释他的行为,常常帮助別人,不计较小事,所以他每年都升一级,爬得很快。
最重要的是,他没有敌人,每天都过得很愉快。
诚意,可以打破隔阂,可以溶解对立,施比受更有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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